小朋友不肯吃飯、吃得太少、或不願意吃特定食物,其實是許多家長常常遇到的問題。
原則
兒童餵食困難問題一般定義為「18歲以下(新生兒除外)、外觀看起來健康但父母認定具餵食困難情形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兒童。」而偏食或挑食也歸屬於餵食困難的其中一種情形,意指「兒童無合理原因拒絕吃某些種類的食物至少一個月以上。」
根據台灣兒科醫學會的建議,基本餵食原則如下:
• 訂好用餐規則;父母可以決定用餐的時間地點與該吃什麼,但由孩子自己決定要吃多少。
• 不要一邊吃飯一邊看電視或玩玩具,用餐時應避免吵雜或容易分心的環境,讓孩童能專心吃飯。
• 餐與餐之間應有三至四個小時的間隔,間隔之間且不要提供營養成分不佳的零食。
• 保持中立態度;不要用過度誇張的舉動來促進或鼓勵餵食,小朋友不吃飯的時候也不要流露出不悅的情緒。
• 給予合理的用餐時間,用餐時間不超過30分鐘;以可配合家庭用餐時間為主。
• 尊重孩子對於新食物的抗拒,可以改變食物的呈現方法,有系統地讓孩子嘗試新食物。
• 鼓勵孩子自行吃飯,給予孩子個人專屬的餐具。
• 容忍孩子在這個年齡階段可能因不熟練而吃得亂七八糟的情況。
藥物治療
有時對於吃得不好的小朋友,給予一些藥物治療,也可以有效改善狀況,目前國內常用藥物包括腸胃蠕動劑 (prokinetic agents)、益生菌 (probiotics) 和抗組織胺藥物 (antihistamine),短期內有可能助於改善孩童食慾。但考量到並非所有餵食困難的孩童皆需要用藥,且促進食慾藥物的長期效益仍有待研究釐清,醫師在處方促進食慾藥物時,會依照患者個別情況與臨床經驗取捨。
評估
對於兒童餵食困難的議題,國內也有六個醫學中心參與的研究IMFeD,針對各種餵食困難的兒童提出建議,可先網站上作評估或與醫師討論。
國內IMFeD網站連結:http://www.imfed.com.tw/imfed/
參考資料:台灣餵食困難兒童診斷及處置建議 台灣兒科醫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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